成功案例

发生交通事故能否主张年终奖损失

2024-08-20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28日下午,在北京市大兴区某路段,王某1驾驶机动车与骑电动车的原告王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受伤。经交警队认定,原告王某为无责,被告王某1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医院诊断,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王某肱骨远端骨折、桡骨小头骨折等伤害。经鉴定,原告所受伤情符合十级伤残。


【案件争议焦点】

1.原告各项损失是否合理;

2.原告合理损失在各被告之间如何承担。

其中,关于误工费,原告提交了误工证明、工资银行流水、个税缴纳记录,用于证明因本次交通事故,单位扣发病假工资近7万元,扣发年终绩效5万元。

被告某保险公司与某劳务公司均认为原告主张过高。


【法院判决】

关于误工费,酌定支持8万9千余元。根据鉴定意见书认定误工期180天,结合工资流水认定月平均工资乘以误工期,扣除误工期已发工资,其中关于王主张的 2024 年年终奖,因影响年终奖发放因素较多,本院参考2023年年终奖数额及2024 年扣发情况予以认定。


【代理律师分析】

根据人损解释第七条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践中,除了事发后未上班所扣发的工资或请病假造成的病假工资与正常工资的差额,有部分伤者还涉及年终奖的问题。年终奖往往与在岗时间及考核结果相关,而伤者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如涉及伤残,误工期往往长达六个月甚至更长期休病假或请事假,势必会对年终奖的金额有所影响。如伤者想要获得法院的支持,需举证证明两点,一是证明因交通事故导致奖金的少发;二是证明少发的具体金额。通常需要结合单位年终奖的发放制度、往年发放的金额以及单位的说明综合进行判断。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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