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4
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又称异议评估权、股份评估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会基于多数表决,就有关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持异议的少数股东要求对其所持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并由公司以公平价格予以购买的权利。该请求权制度的价值主要在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使异议股东选择以获得合理而公平的股份补偿的方式退出,而不再受到“多数决”形成的决议的约束。
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第89条和第161条分别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列举的形式规定了股权回购触发情形,但上述条款并无兜底规定,那公司能否在上述情形之外与股东达成股权回购的约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