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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设定竞业限制条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员工在离职后利用其在原单位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为自己或者第三方谋取利益,这样可能会导致不公平的竞争行为。然而,竞业限制的设置确实给员工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职业限制,影响了其再就业的选择范围,尤其过去几年,诸多企业滥用这一制度,已严重侵蚀了人才的正常流动。 因此,将其适用主体审慎收缩至真正接触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人员,是维护劳资利益平衡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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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根据机动车商业险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五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20修正)第四条的规定,如果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而在认定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要考虑是否改变了保险标的用途。 实践中,如果被保险人使用家庭自用车开展网约车或顺风车活动,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通常会拒绝赔付,因为网约车的使用频率明显高于家庭自用车,发生事故的概率也因此提高。但顺风车与网约车具有本质的不同,顺风车并不实质上改变车辆性质,不会显著增加风险,不属于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但是否属于顺风车,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下为部分认定属于顺风车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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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近日,最高院正式发布了《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25]226号)、《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2025〕227号),上述两个文件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对民事案由的修改,是自上次2020年修改以后的第三次修正。2020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共有第一级案由11个,第二级案由54个,第三级案由473个,第四级案由391个,总计929个;此次通过具体案由的增加、删除、升级、降级等不同方式修改具体案由206个。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共有第一级案由12个,第二级案由59个,第三级案由514个,第四级案由470个,总计1055个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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