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

2023-12-07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17日19点45分,在北京市通州区通顺路双阜头村路口,刘某某骑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王某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刘某某车右侧同王某某车左侧接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损坏,刘某某受伤。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潞河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王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刘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后刘某某被送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刘某某胸12椎体压缩骨折,骶4、5骨折。

后刘某某起诉至法院,经鉴定,刘某某伤情构成伤残等级十级,赔偿指数10%,经审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共计赔偿原告22万余元。其中被抚养人生活费为98076.6元,计入伤残赔偿金。


【案件争议焦点】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


【法院判决】

1、被告XX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刘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财产损失共计223257.11元(已扣除垫付费用33600元);

2、被告王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刘某某鉴定费、复印费共计1371.48元;

3、驳回原告刘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代理律师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根据法律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计于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扶养年限*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人数。计算的赔偿年限,为鉴定报告出具之日时的年龄,如果被抚养人有多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推定为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但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如有退休工资的或其他劳动收入的)。

对于认定被抚养人生活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如果被抚养人系未成年人,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果没有出生证明,则需要派出所开证明证明父母子女关系;如果扶养人配偶已去世,则须提供配偶去世的死亡证明。如果被抚养人系父母,需要证明父母没有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当事人赡养的,如提供父母无收入来源证明和伤者兄弟姐妹人数证明(派出所盖章)。如果被抚养人系其他成年亲属,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由当事人抚养的,则需要准备其他成年家属无收入来源依靠伤者扶养的证明和其他无收入来源证据(残疾证等)。


curl -H 'Content-Type:text/plain' --data-binary @urls.txt "http://data.zz.baidu.com/urls?site=www.sanyilaw.com&token=JUfbODF2y3AwYDD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