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关于交通事故中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认定

2023-11-21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25日,在北京市通州区通马路与铺外路交叉口南200米,张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摩托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两车接触部位损坏,王某某受伤。此次事故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长陵营大队认定,张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某被送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进行了左尺骨鹰嘴骨折切开复位钛板螺钉内固定术及螺钉更换术,住院13天。

后王某某起诉至法院,经鉴定,王某某构成伤残等级十级,赔偿指数为10%,经审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共计赔偿原告35万余元。


【案件争议焦点】

关于交通事故中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认定


【法院判决】

1、被告XX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付原告王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共计19.83万元;

2、被告XX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付原告王某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共计152199.43元;

3、被告张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赔偿原告王某某鉴定费4550元、病历复印费93.6元,以上共计4643.6元;

4、驳回原告王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代理律师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其住院治疗期间,所产生的超出普通人日常生活开支的伙食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方式为: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赔偿标准(元/天)×住院天数(天)。其中住院天数常以住院发票中、出院记录(小结)或住院费用清单中直接载明的天数为准,也可以按照入院日期与出院日期的日期差来计算住院天数,根据各省市物价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规范》规定,床位费的计算规则为“入院当天计算床位费,出院当天不计算床位费;当天入院,当天出院的按一天计价。”故住院天数也应当是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关于赔偿标准,各个地区法院基本有内部的规定、裁判的规则或者直接在管辖区域内将此标准固定并下发执行。此外,一般急诊留观也需要病床,需要医护人员观察、看护,因此必然会产生床位费、伙食费,故一般急诊留观超过24小时的,应当等同于住院情形,认可住院伙食补助费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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