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依诉讼圈

传播诉讼正能量

  • 以案说法│竞业限制地域范围
    2026-04-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很多企业为了在最大范围内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或者基于全球化经营的战略布局考量,在与劳动者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中将竞业限制的地域约定为“全国”,甚至“全世界”,该约定是否有效呢?2024年江苏高院发布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之五“明确竞业限制范围 激发科技企业创新活力”对回答这一问题提供了参考。
  • 一文厘清:从受工伤到拿到工伤赔偿款需多久——有工伤保险篇(附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2026-04-02
  • 叁依清收 |【实务】一文了解网络司法拍卖(欲购法拍房者必读)
    2026-03-23
    清收事务干货分享
  • 叁依清收 | 轮候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怎样才能获得受偿?
    2026-03-20
  • 竞业限制的适用主体:企业和员工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一定有效吗?
    2026-03-19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设定竞业限制条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员工在离职后利用其在原单位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为自己或者第三方谋取利益,这样可能会导致不公平的竞争行为。然而,竞业限制的设置确实给员工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职业限制,影响了其再就业的选择范围,尤其过去几年,诸多企业滥用这一制度,已严重侵蚀了人才的正常流动。 因此,将其适用主体审慎收缩至真正接触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人员,是维护劳资利益平衡的必然要求。
  • 创始人持股方式选择:自然人、持股公司or有限合伙
    2026-03-19
    选择持股方式需要综合考虑控制权安排、税务筹划、管理成本与效率、风险隔离以及未来的资本运作等。实践中,通常需要综合评估自然人直接持股、通过持股公司间接持股以及通过有限合伙平台持股三种模式的优势与局限,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持股模式的组合方案。
  • 叁依清收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行使规范及实务要点
    2026-03-06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即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系一种有效的实现债权的手段,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较多问题与争议。本文将结合司法实践案例,对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行使规范及实务要点进行解析,以供参考。
  • 叁依清收 |【实务】一文了解网络司法拍卖(欲购法拍房者必读)
    2026-01-30
    清收事务干货分享
  • 叁依律师代理劳动者应诉京东公司获首例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裁决
    2026-01-23
    近日,北京叁依律师事务所张金宇律师团队代理王某应诉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公司”)竞业限制纠纷仲裁案件,开创性地取得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首例无效裁决,打破了京东公司以仲裁劳动者获得高额赔偿金的既往裁决惯例,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裁决代表北京地区劳动仲裁委在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出台前后关于竞业限制纠纷的裁决倾向,具有前沿意义。也希望本文对律师代理此类竞业限制纠纷案件,在操作方面具有指导价值。
  • 股权与商事|创业第一课:合伙人的股权分配
    2026-01-16
    股权与商事创业第一课:合伙人的股权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