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小心“恋爱的温柔陷阱”:男子假借恋爱诈骗411.6万元获刑

2026-06-25

甜蜜的恋爱关系,有可能是骗子精心布置的谋财陷阱。如今不少不法分子假意谈恋爱、谈婚论嫁,骗取对方信任后疯狂借钱行骗,让受害者人财两空。北京海淀法院审理了一起特大婚恋诈骗案,男子姜某某以恋爱、交友名义,先后骗取三人共计411.6万元,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法院依旧依法判处其重刑。

下面,结合案件详情、判决结果以及律师专业提醒,通俗拆解这类恋爱骗局,帮大家避开风险。


【案情简介】

2016年7月至2018年11月,被告人姜某某分别欺骗康女士一家三口及另外两名受害者。利用不同谎言骗取钱财,全程没有真实还款打算,具体为:

1、欺骗女友和父母一家三口,骗取402万元

姜某某和康女士谈恋爱,频繁表示想要结婚,慢慢取得康女士父母刘女士、康先生的完全信任。随后他编造两大谎言要钱:一是谎称能帮二老偿还房贷,二是谎称自己公司需要资金周转。出于对未来女婿的信任,康女士父母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转给姜某某300万元;同时还出借了四家银行的信用卡,被姜某某透支102万元,这笔共计402万元全部被姜某某私自挥霍、偿还个人外债。

2、欺骗另外两名受害者,骗取近21.6万元

(1) 2018年8—9月,姜某某谎称自己有200多万元外债收不回,需要周转资金回款,骗取赵女士5.5万元;

(2) 2018年11月,姜某某谎称有高息保本投资项目,骗取祝先生投资款15.1万元。

案发后,姜某某一直声称自己没有诈骗,双方只是普通借钱往来,其辩护律师也提出无罪辩护,认为上述行为只是民事经济纠纷,是民间借贷关系。


【裁判结果】

1、法院驳回无罪辩护的核心理由

法院调取转账记录、借条、证人证言、警方核查结果等全部证据,明确本案不属于普通借钱纠纷,而是刑事诈骗,关键依据如下:

(1)钱款去向完全造假:受害者的抵押款、信用卡钱款到账后,很快就转入姜某某个人账户,这些钱没有用来还房贷、经营公司,而是全都用来还自己的欠款、个人日常消费;

(2)无力还款还编造谎言拖延:受害者上门要钱时,姜某某谎称公司被警方调查、账户被冻结、需要交法院执行费,经查这些说法全是假话;同时查实姜某某本身负债累累,还同时和多名女性交往,从一开始就没钱还款;

(3)少量还钱只是障眼法:姜某某偶尔还给受害者一小部分钱,只是为了稳住对方,不让对方起疑心,小额还款不能抵消整体诈骗的犯罪事实;即便双方签了借条、保证书,也只是他骗取信任的工具。

法院同时说明:不管姜某某有没有隐瞒自己的婚姻情况,有没有伪造身份,只要他编造理由骗钱、不想归还,就构成诈骗。

2. 最终判决结果

姜某某诈骗金额高达411.6万元,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检举他人犯罪,帮助警方抓获嫌疑人,构成立功,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判决如下:

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60万元;同时责令姜某某全额退还所有受害者被骗钱款。


【律师分析】

可能很多人疑惑:男女朋友之间的借款,还有借条,怎么会被认定为诈骗了?

律师用三点直白区分:

第一,借钱初衷不一样

普通借钱,借款人一开始就有还钱计划和还款能力;诈骗从一开始就没想还钱,明知自己没钱,还故意编造理由骗钱;

第二,借钱理由不一样

普通借钱事由真实;诈骗全程都是假话,所有用钱需求都是凭空编造;

第三,事后态度不一样

普通借钱还不上会主动沟通;骗子只会不停撒谎拖延,最后直接拉黑失联。

律师特别提醒:有借条、有少量还款,不代表就不是诈骗,只要能证明对方全程说谎、刻意占有你的钱财,依旧可以认定为刑事诈骗。


【风险防范建议】

恋爱初期绝不碰大额资金

刚谈恋爱,不管对方怎么画大饼、承诺结婚,绝不借钱、绝不帮对方抵押房产、绝不外借银行卡和信用卡;

2. 对方借钱一定要核实实情

凡是对方开口借钱,不要心软直接转账,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证明,不要相信口头说辞;

3. 发现不对劲立刻报警

发现不对劲立刻报警:对方反复拖延还款、说辞前后矛盾,甚至失联,不要私下纠缠,立刻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直接报警处理,通过刑事途径追回损失。


【总结】

恋爱可以付出真心,但千万不要无底线付出钱财。骗子利用恋爱中的信任布下温柔陷阱,用情话掩盖骗钱目的。大家在婚恋交友过程中,一定要保持理性,守住财务底线,不要让爱意蒙蔽双眼,最终落得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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